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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喜获“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02-07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0


 

日前,从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传来喜讯:集团企业凭借一流的服务水平、良好的企业形象、优异的精神文明建设成绩,首次申报即获得“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国资系统此次获此殊荣的单位共2家。

2017年,集团企业主动加快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步伐,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与党风廉政建设、企业经营生产等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道德讲堂、精准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凝聚了企业发展强大动力,对外展示了企业的良好形象,形成了企业改革发展与文明创建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和谐局面。

在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力推动下,集团企业2017年各项工作硕果累累、喜报频传,先后完成了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所属招标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试点改革、所属海济租赁企业增资扩股项目等一系列大事要事;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8.99%,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5.64%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并实现“十连升”,招标企业业务规模、租赁企业资本实力、PPP咨询业务和集团企业整体实力在同行业兄弟单位中位次前移,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同时,集团企业涌现了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青年文明号”“全省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的一批先进集体、获得“全省劳动模范”“全省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的韩旭文等一批先进个人,等等。

“省直文明单位”荣誉,是对集团企业阶段性工作的肯定和鼓励。集团企业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不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突出着眼点、把握关键点、强化闪光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精神文明建设之光照亮企业改革发展之路,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