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集团企业2012年法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2012-09-13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0


72728,集团企业召开了2012年度法务工作会议,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水云庭、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项文处长、高柳珠副调研员、周一民及集团企业专职、兼职法务工作人员共计3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集团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李仕文主持。会议期间,举办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制讲座、法律法规常识问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法制类影片等活动。会上,总结了集团企业20092011年三年法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围绕集团企业2012-2014年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实施方案进行了座谈。集团企业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水云庭、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项文处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大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言、气氛热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会议开始,集团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李仕文从集团企业法务机构设立及法务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搭建法务工作框架、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等5个方面对前三年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说,前三年企业法制工作顺利起步,从不健全到逐步完善,在实践中探索法制工作与经营管理相融合,推动依法治企,营造遵纪守法的氛围,为集团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起到了积极作用。法务部门为业务部门提供项目论证、投诉质疑、经济纠纷调处等提供了法律支撑与咨询服务,在建章立制、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企、促进改革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他先容说,在725召开的省出资监管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集团企业法律事务部被评为“法务工作机构先进单位”,这是省国资委、集团企业重视、关心和支撑的结果,是全体法务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他还先容了2012-2014年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实施方案(讨论稿)的主要内容。之后,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了法务与经营相结合、风险防控体系、法务员培训、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很多很好的工作建议。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项文处长在听了总结汇报和讨论后作了重要讲话。她表示特别高兴参加会议,称赞集团企业法制工作亮点多。一是集团法制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工作开展特别有亮点,法务工作从传统的事后、咨询事务型转变为事前、参谋助手型转变,重要经营决策都由法务全程参与,实际上是按照法务总监制度的要求来推动具体工作。这几年集团企业法制工作战线上增加了新生力量,企业有这么多年轻、高素质的专职、兼职法务员队伍,非常难得。二是集团企业在725参加完省出资监管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后,仅在两天后就结合企业实际,提出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实施方案,而且自我加压,设定指标有的还高于省国资委提出的法务工作任务指标,有具体措施、操作步骤,有很强的操作性,工作布置有声有色,落实省国资委的精神与要求行动最快,值得其他企业学习。三是新三年法制工作目标实施方案中联动机制特别好,提出了在党委架构下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董事会架构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落实由纪委书记牵头,法务、财务、人事、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大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四体联动”,进行联合办公,充分落实了国资委领导的要求,体现集团企业领导层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视。她还对集团企业新三年法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夯实企业法务工作组织保障体系,以企业法务总监制度为核心,尽快推动法务总监派驻,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法务人员。二是要推动法务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合同审查监管,梳理企业规章制度,从管理的层面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的意见与建议,要切实推行法律意见书制度,切实防范企业重大法律风险,形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最后,她希望并相信在两年多的时间内集团企业法制工作能创造更大价值,企业法制工作一定能迈上新台阶。

会议最后,水书记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已发内部专辑)。水书记指出,这次召开集团企业2012年法务工作会议,总结过去三年工作,部署未来三年任务,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会议得到省国资委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撑,得到了集团企业党委的高度重视。他强调,新的三年法制工作重点要根据省国资委725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国资委确定的新的三年(2012年~2014年)法制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集团企业“十二五”规划目标、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和集团企业主要领导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行法务总监委派制度,构建各级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做好企业法务工作和风险防控,推进集团企业法制工作上层次、上水平。他要求广大专、兼职法务员要立足岗位实际,比普通人要“多一双眼睛”看问题,用专业的眼光发现风险、预防风险。要通过努力,全面防控企业各类风险,保障集团企业科学发展、稳健经营,圆满完成新的三年法制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