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3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13-08-26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0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为大家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赋予了使命。2013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紧密贴近全社会和全民对普法依法治理的现实需求,努力创新创优,打造特色亮点,务求实效长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为此,提出2013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一、始终围绕中心,把握普法教育重点内容
1.强化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揽、引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2.加强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大大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普及宪法常识,提高全民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及时宣传普及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实际,2013年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开展宪法、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社会保险法、江西省审计条例等“四法一条例”的宣传普及。通过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常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实效。
4.积极开展紧贴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的专题普法教育。始终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积极谋划和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好“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常识竞赛活动。
二、注重分类引导,突出普法教育重点对象
5.整体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注重分类引导,强化整体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6.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性。按照党的十八大有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要求,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并健全领导干部网上法律常识学习和考试以及公务员法制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
7.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有针对性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抓好“宪法教育进课堂”工作试点,不断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际效果。结合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加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的分类引导。注重总结各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通过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及时宣传推广典型,强化机制性、制度性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有效开展。
三、积极创新创优,提高“法律六进”实际效果
9.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学问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省”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新内容,拓展新领域,培育新载体,探索新途径,提升新效果。
10.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经验,适时分类召开“法律六进”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学习、宣传和推广“法律六进”先进经验,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11.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工作实际,结合“红铃铛”、“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品牌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立足依法治省,深化民主法治创建活动
12.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工作引导,推进创建活动规范运行,为全力打造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奠定基础。
13.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4.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丰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内涵,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和谐平安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
五、严格评价考核,认真组织中期督导检查
15.科学制定督查考评方案。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下半年认真组织开展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及时下发督导检查通知,科学制定督查方案和考评标准,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务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16.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各地各部门从下半年开始,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互查和抽查。9-10月份,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片组织开展全省抽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全国普法办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17.认真做好中期督查总结表彰工作。各地各部门于9月份以前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省普法办。在各地各部门总结和全省抽查的基础上,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发现、树立和表彰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学法用法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更加全面、深入、有效实施。
六、丰富形式载体,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18.注重发挥大众媒体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现实,更符合实际,更好地服务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江西卫视《金牌调解》、江西五套《目击者》、新法制报《法治人物》等法治栏目资讯线索征集和宣传推介工作。继续联合省内法治主流媒体组织开展好“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和宣传工作。
19.注重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大型阵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建设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大型普法教育阵地,装备一批流动法制宣传车,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普法教育园地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学问场所如图书馆、学问场馆的作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重点打造一批省级“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示范基地”,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
20.注重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1.注重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路径。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的要求,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引导意见,明确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的引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不断加大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力度。广泛开展法制文艺汇演、展演、巡演、大奖赛等各种形式的法治学问推进活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学问建设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