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常识网上学习和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3-08-26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0


各省直单位普法办:

  今年是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我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五周年。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常识网上学习和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宗旨
  活动主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平安和谐江西。
  活动宗旨: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常识网上学习、网上竞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普法办。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江西法制网(www.jxlaw.com.cn)、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江西法律援助网(www.jxflyz.gov.cn)、以及地方相关网站等。

  三、活动时间
  2013年8月至9月。

  四、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主要依托江西法制网、江西普法网“百万网民学法律”常识竞赛平台,组织江西法律援助网等部门和地方相关网站链接,采取网上学习、网上竞赛等形式进行开展。

  1. 组织网上学习。通过新法制报及其官网江西法制网和官方微博发布活动资讯稿,及时收集、归纳、分析网友关于法律援助常识的需求;组织专家编辑相关法律援助规定、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法律援助常识问答和典型案例等,及时上传至“百万网民学法律”常识竞赛平台的“普法课堂”栏目,供大家学习。

  2. 组织网上竞赛。围绕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实际需要,针对贫弱群众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特点,组织法律援助常识网上竞赛活动。以法律援助常识为主要内容,设置20道单项选择竞赛题供参赛者参与网上竞答。本次竞赛设个人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元);设组织奖5名(其中设区市级2名、县级3名),颁发奖牌。具体竞赛办法在江西法制网、江西普法网“百万网民学法律”常识竞赛页面公布。

  五、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网上法律援助常识学习和竞赛活动,是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和我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五周年务实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普法教育部门要围绕“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协同支撑配合,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声势,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各地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南昌、九江、宜春、吉安、上饶、抚州不少于2万人次,赣州不少于3万人次,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不少于1万人次。省厅将把各地组织开展这次活动情况列入今年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请各地将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网上常识学习和竞赛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送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
  联系人:省司法厅 舒立建 电话:0791-86239049(兼传真)
      省普法办 曹 微 电话:0791-86212233(兼传真)
      新法制报 徐思琴 电话:0791-86847320